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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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擁有對 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債權17,027.08萬元,企業(yè)所在地為廣東省廣州市,擬進行處置,現(xiàn)予以公告。
單位:萬元 | ||||||||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余額 | 利息、罰息、復利余額 | 其他費用 | 合計 | 保證擔保情況 | 抵質押物 | 訴訟進展情況 |
1 | 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2,315.23 | 4,443.30 | 268.55 | 17,027.08 | 趙佳、霍東、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合利金融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 | 已進入執(zhí)行程序,執(zhí)行案號為(2022)京04執(zhí)恢10號 |
合計 | 12,315.23 | 4,443.30 | 268.55 | 17,027.08 |
注:1.上述本金、利息(含罰息、復利)等計算截至日為2024年10月31日,單位為萬元。主債務人和保證人(從債務人)應支付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本金、利息(含罰息、復利)等按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為準。表格中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
2.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5月24日裁定同意債務人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預重整,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對其享有的債權金額以最終進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確認的債權金額為準,我司將配合買受人受領重整計劃下的相關權益。
交易條件為:要求買受人信譽好,可按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要求的方式付款,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意向投資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的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lián)人。資產原債務人及關聯(lián)企業(yè)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
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12月10日止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lián)系人:莫先生,聯(lián)系電話: 0755-83629386。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755-83635347。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發(fā)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征詢或異議的有效期:2024年12月10日
辦理有關業(yè)務請聯(lián)系我公司各營業(yè)網點,勿輕信詐騙電話與假冒網站